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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加語翻譯

相較於民國九十八年以前,每年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僅個位數,去年增加到廿三件,大幅成長二.八三倍。國科會綜合營業處長陳宗權指出,案件明顯增加,最主要是因為曩昔都是被動靠人家揭發,近幾年大都由審查委員在審查研究計畫時自動發現。

至於性騷擾、師生關係和經費利用(不實發票報銷)等則被列為一般生涯或工作倫理,因另有主管機關或相幹規範處置懲罰,被列為學術倫理無關翻譯孫以瀚舉例,不實發票核銷研究經費,國科會另設有《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浮報虛報處置懲罰功課要點》處置,不在學術倫理規範內翻譯

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解釋,指點教授把學生做的研究據為已有、頒發論文,沒有讓學生掛名「配合作者」,就是與研究功效揭曉及作者界說相幹之不妥行為翻譯

不過國科會昨日以《小我資料珍愛法》為由,拒絕公布「文抄公」名單,僅泄漏廿三件被裁定案件,有一名學者被裁定停權五年、不得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費補助;被罰停權三年和二年者各有一名和三名,其餘十八人均被停權一年。

國科會昨日公布歷年涉及研究論文剽竊、或未適當引註等違背學術倫理案件統計,從民國八十八年到客歲為止,共有一百件被裁定違背學術倫理,不光呈現逐步爬升趨向,客歲更以廿三件創下歷年新高,凸顯國內學術界「文抄公」愈來愈多,剽竊歪風日趨猖獗!

中國時報【李宗祐、胡清暉╱台北報道】

面臨學術剽竊歪風日盛,國科會昨日修訂《學術倫理案件處置懲罰及審議要點》,也頒布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》,以負面表列把造假、變造、抄襲、與研究成果頒發及作者界說相幹之不妥行為、自我剽竊和一稿多投等,列為學術研究「不應有的行為」,讓學者明白瞭解什麼工作可以做、什麼工作不克不及做。

孫以瀚直言,客歲被裁定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,有幾件真的抄得很嚴重,「不光滿大篇幅的抄襲,連錯字都沒改」;還有人在小我著作目次列了一堆基本不是他的論文,卻把本身的名字加到他人的論文裡面,乃至連論文引註頁數都寫錯;有的則是把他人的研究後台申明整段抄過來。

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,若違反學術規範,應有恰當措置,教育部支撐國科會擬訂學術倫理規範的做法,也會增強宣導,杜絕剽竊、造假等爭議。


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8C%AF%E5%AD%97%E4%B9%9F%E6%8A%84-%E8%AB%96%E6%96%87%E6%8A%84%E8%A5%B2%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-772609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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